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绣花鞋与中国的缠足史

2008-10-25 00:32| 发布者: 圆口布鞋哥哥| 查看: 562| 评论: 0|原作者: chishoes|来自: 网络

  “裹小脚一双,流眼泪一缸。”这是民间谚语对旧时妇女裹足痛苦的形象描绘,但什么是真正的“三寸金莲”,现代人已难得一见。近日,南海丹灶城区的张先生在民间发现了两双巴掌大小绣花鞋。

   “三寸金莲”不足巴掌大

   昨日,张先生向记者展示了这两双绣花鞋,一双为红色,另一双为粉红色,呈三角形,前面较尖。两双鞋均采用丝绸面料,做工非常精细,其长度比一个普通打火机稍长一点,大约3.5寸,不足成年女足的三分之一。张先生介绍说,这就是封建社会成人妇女穿的小脚鞋,是他前一段时间在丹灶民间发现的,据称是清朝年间的物品。“那时的妇女不知要遭多大的罪,鞋这么小,人的体重又那么重,别说干活,怎么走路都不知道。”

   记者看到,这两双鞋虽经百年历史,但保存大致完好,均有精美的绣花,其中红色的绣花鞋还用金丝绣成“缠枝莲花”图案,栩栩如生。“绣这种吉祥图案具有‘连生贵子’和‘年年有余’的寓意。”张先生说,他曾在省博物馆看到收藏类似的绣花鞋,都没有现在这两双保存完好。

   康有为曾上书反对缠足

   关于女子缠足的起源说法不一,据考证,缠足最早只是宫廷中的一种舞蹈装束,与封建帝王的恣意享乐有关。始于南齐,宋朝时从宫廷走向民间,到清代则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。社会各阶层的女子,不论贫富贵贱,都纷纷缠足。然而在南海丹灶,在康有为的倡导下,缠足却遭到前所未有的抵制。

  “封建社会的女子从两三岁就开始缠足,旧时女子所遭受的痛苦难以想象。”康有为故居纪念馆馆长徐佩英介绍,根据康有为传记《康有为大传》记载,康有为的大女儿康同微根据族例缠足时,看到女儿痛苦的表情,康有为下定决心反缠足。“所以在1883年,康有为写了一篇《戒缠足会檄》,并在自己家乡广东南海联合开明士绅欧谔良,首创《不裹足会草例》,让自己的两个女儿和侄女带头不裹足,以示风范。1898年8月,康有为正式上书《请禁妇女缠足折》,痛陈裹足之危害。这个奏折得到光绪皇帝的支持,不缠足运动便逐渐推广开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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